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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台医保新规政策 社保门诊大病增至17种 (1)

最后更新:2008-04-24 11:00:27 来源:深圳商报 文字大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通过第16期《市政府公报》发布一批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规章,包括《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等,其中大多数是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新制定或修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冒名持卡就医发现立即举报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举报范围包括:以作假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擅自将分支或协作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的;将不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其他用品记入医疗保险账内的;将应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记入社会医疗保险账内的等。

    对参保人的违规行为的举报范围包括:冒用他人身份证参保的;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的;持他人社会保障卡冒名就医的等。

    举报违法违规查实可获奖励

    《深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经核实后,市社会保险机构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举报内容查实违法、违规数额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以下额度: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举报内容数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金为10万元。

    市外转诊就医应按规定进行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规定,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要按规定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并在选定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一般是到就近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申请选定。

    参保人办理市外转诊就医,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长期派驻外地可在当地就医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长期派驻在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者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当地就诊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参保人选择三家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当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二)参保人在当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办法》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备案之前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

    (三)参保人返回本市工作或定居,应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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