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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加住院医保的企业及个人办理门诊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最后更新:2008-08-08 09:32:49 来源:2008年8月8日《南方都市报》A41版 文字大小:【】【】【
     住院医保参保人要及时办理门诊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门诊待遇。

一、相关规定

    1.原未参加深圳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企业,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时,由企业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和《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名单》及其电子表格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
    2.农村城市化人员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由村或股份公司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和《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名单》及其电子表格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时,由个人提交《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
    4.所有企业和个人的申请选定,如果在每月20日前完成的,次月1日开始生效(享受待遇);
    5.在每月20日后完成的,则在下下月1日才能开始生效;
    6.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看门诊应在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可按规定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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